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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油瞒报近半月 中海油该担责污染沉默两宗罪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添加时间:2011年07月11日
     6月21日,一条内容是“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的微博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但是,直到7月1日,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才发布消息称,渤海蓬莱19-3油田于6月上、中旬发生渗漏,附近海面出现油膜,目前渗漏点已经得到控制。这是事故发生近半月后,中海油首次正式回应海上原油渗漏事件,也是唯一的一次。

但是媒体和公众不满的是,发生污染事故后中海油为什么在半个月后才发布消息?

漏油原因尚在调查中

据了解,蓬莱19-3油田实际上位于山东半岛北部的渤海之中,距山东省龙口市仅48海里,属于特大型整装油田。蓬莱19-3油田是由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合作开发的。中海油拥有油田51%的权益,康菲中国拥有49%权益,并担任作业者,负责油田的开发生产作业管理。

康菲石油是一家全球著名的国际一体化能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加工和营销,以及化工和塑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康菲石油是全美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美国第一大的炼油企业。

中海油在此次发生漏油事故的渤海油田有多个高产油井,该海域的新油田在建工程多达十几个。根据中海油2011年一季报,来自渤海湾的石油以及石油液体产量占到总产量比例超过57%。

“中海油正在积极配合康菲中国处理该事件,此外国家海洋局等相关监管部门也是正在对这个事件的处理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直接指导,目前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相关负责人称。

此外,有中海油内部人士透露,从原油泄漏的范围来看,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对事故海域环境影响较小。目前,没有人员受伤,没有任何关于野生生物、渔业或航运不利影响的报告。

但是,中海油并未正式发布关于此次漏油事故污染程度的具体细节。

瞒报污染事故或致更大危害

而实际上,垄断企业在污染事故发生后保持沉默已经不是一两次。

以中石油为例,2010年中石油大连输油管爆炸事故之后,大连市政府召开的四次新闻发布会上,中石油集团连续四次缺席。

在中石油集团的网站上,除了清污,没有任何其要承担责任的叙述。

2004年1月9日,中石油集团在其旗下的《中国石油报》上刊登了一封致井喷受灾群众的公开信,称要敢于正视自己的问题。但此时距离开县井喷事件发生已有17天。

到了2005年8月,吉林石化爆炸时,中石油在爆炸发生10个小时后召开了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与以往保持沉默的作风相比有了很大进步。

但是,值得注意的事,中石油对爆炸信息的披露及时到位,而对污染信息的披露则遮遮掩掩。

而中海油对待此次污染事故的态度与中石油颇为相似。

不但隐瞒事故达半个月之久,而且至今也无太多具体信息透露给公众。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目前,很多企业发生环境污染都不是很主动的披露和承担责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和公众,这关系到环境,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已经不是它自己的事情了。企业在披露方面要有进一步作为,要更为透明,以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此外,国家在环保方面有一定惩罚,但惩罚比较弱,也相对缺位。随着能源开发逐步加强,政府在环保惩治方面也要加码。在国外,对企业环境污染除了政府的惩罚,还有公众的民事诉讼,惩罚相对要大很多。

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也称,渤海湾是我国内海,自净能力弱。一旦人食用被原油污染的水产品,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中海油方面对事故的瞒报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国家海洋局表示,将在7月5日公布渤海油田漏油事故的调查情况。届时,中海油方面的具体责任将有定论。

有业内人士认为,根据以前污染事故发生后对企业的处理来看,相关企业承担具体责任的很少见,即便有惩罚,惩罚程度也很少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对此次中海油责任的认定不报太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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