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贸区。涵盖外高桥、物流园、洋山和浦东机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9月27日总体方案发布。
政策亮点:
一、金融服务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二、航运服务领域。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三、商贸服务领域。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四、专业服务领域。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五、文化服务领域。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六、社会服务领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金融创新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
●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
●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
●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开放措施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在昨日国务院公布的上海自贸区首批6大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中,金融服务领域无疑是最大亮点,而近期大热的设立民营银行一事,方案中更是有明确提及。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志强表示,此举为民营资本设立银行打开了大门,但仍需采取和外资银行合资的方式共同发起和设立,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市场准入的审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