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1万吨/年
TDI环境保护和技改扩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2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第一次公示 环评第二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1万吨/年
TDI环境保护和技改扩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和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仅删除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和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和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1万吨/年
TDI环境保护和技改扩能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1万吨/年
TDI环境保护和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1万吨/年
TDI环境保护和技改扩能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化工区F2地块,拜耳上海一体化基地内
(3)项目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4)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技术改造(调整和新增部分设备)和延长运行时间对
TDI联合装置进行扩能,项目分三期实施,项目建成后,
TDI生产规模将由目前的25万吨/年扩能至31万吨/年。项目将同时对配套的氯气生产装置进行扩能改造,IOBC高压蒸汽锅炉的年运行时间将由目前的36天延长至365天,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将主要依托现有设施。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技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基本合理,清洁生产水平较好,项目生产过程产污量少,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2)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期限(本信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名称: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82号
联系人:乔工
联系方式: 电话:021-37493367 Email: xiaoqiao.zhang@bayer.com
(2)环评单位
联系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联系人:字工
电话:64085119-3101
Email:zicx@saes.sh.cn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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