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扩建5万吨/年
HDI和3万吨/年
IPDI项目调整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3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化工研究院受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扩建5万吨/年
HDI和3万吨/年
IPDI项目调整》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删除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承诺本文本内容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批环保部门审查后,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扩建5万吨/年
HDI和3万吨/年
IPDI项目调整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扩建5万吨/年
HDI和3万吨/年
IPDI项目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扩建5万吨/年
HDI和3万吨/年
IPDI项目调整
(2)建设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82号拜耳一体化基地
(3)行业类别: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4)项目内容:
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拟在上海化工区目华路82号F3 地块扩建5万吨/年
HDI(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和3万吨/年
IPDI(异氟尔酮二异氰酸酯)项目,该项目环评于2012年5月经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沪环保许评[2012]282号)。目前项目中
HDI5装置已处于施工阶段,
IPDI装置尚在设计中。
在设计中,拜耳公司对项目工程内容有一定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IPDI生产规模减小、光气发生反应热的回收、HCl回收装置和工艺尾气光气破坏塔集约建设、氨蒸发器集约化、储罐布局调整和存量减少、公用工程调整等。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调整前后项目均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符合化工区区域环评要求;项目采用拜耳公司专有技术,工艺技术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调整后,可提高企业热能利用水平,提升装置的运行安全性;随
IPDI产能下降和
HDI生产速率下降,项目排污总量和污染物排放速率较调整前有所减少;项目调整后,原设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仍有效并可覆盖调整内容,环境风险可控,且随产能下降、反应热移出方式调整和储罐存量下降,环境风险影响低于项目调整前。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没有明显变化,公众对项目总体持支持态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调整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全文(公示稿):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人:宁先生
(3)联系电话:021-37493020
(4)电子邮箱:gavin.ning@bayer.com
评价单位概要: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化工研究院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
(3)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8号楼
(4)联系人:朱工
(5)联系方式:
电话:021-52815377转1686; 传真:021-62643893
E-mail:sricieia@kyd-eng.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区域内的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传真、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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